杭州租房合同

杭州租房合同

杭州租房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

出 租 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lián)系地址:
證件號碼: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lián)系地址:
證件號碼: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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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于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xié)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上海市 路 弄 號 室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滬房地浦字第
號)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設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 房內設備另立清單合同,清單合同與本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乙方使用上述設備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后乙方若需續(xù)租,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yōu)先續(xù)租權,但須
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 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shù)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 個月為一個支付周期,乙方每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內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須將租金付給甲方抬頭的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賬 號:
抬 頭:
3、乙方也可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yè)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yè)管理費由 方按照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并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xù)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權向乙方查閱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乙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甲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乙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
乙方不得發(fā)生下列行為:
1、 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 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 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yǎng)
1、 租賃場所內屬于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維修保養(yǎng)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yè)公司,甲方并及時安排維修保養(yǎng)。重要設備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 上述維修保養(yǎng)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保養(yǎng)時,由乙方自行進行并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 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時,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lián)系,工程完畢后應通知甲方檢查。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guī)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1、 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設備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戶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1、 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yè)管理制度。
2、 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樓內發(fā)生下列行為:
(1) 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于大樓安全的行為;
(2) 給甲方或其他租戶(業(yè)主)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筑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 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和違法行為。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
1、 甲乙雙方所發(fā)生的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號、地址及總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發(fā)生變更時,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乙方如發(fā)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 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 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
3、 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的;
4、 違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
5、 給其他租戶(業(yè)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戶(業(yè)主)反映強烈的;
6、 觸犯法律、法規(guī)、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fā)生的;
7、 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8、 甲方出現(xiàn)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特別說明
1、 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合同簽訂后,租賃期開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內裝修各類設備、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并經甲方檢查認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fā)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
中介方:

甲方: 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