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規(guī)章制度別忘育人

訂立規(guī)章制度別忘育人

訂立規(guī)章制度別忘育人


  學校有條管理措施,學生入學要自帶桌椅。每當開學的日子,桌椅店里生意興隆。為什么要這樣做?校方有兩層意思:一是經費緊張,籌不到給學生買桌買椅的錢;二是學生不愛惜公物,自己出錢買來的,自己應該愛惜了吧。
  一天,校長到四年級一班去聽課,看到一張桌面被學生用刀刻了個變形金剛的圖案,下課的時候就把這位學生喊到辦公室來批評教育。教育什么呢?教育學生要愛護桌椅。下面是幾句有意思的對話:
  校長:張軍同學,桌面上的變形金剛圖案是你刻上去的嗎?
  張軍:是的。
  校長:你知不知道要愛護公共財物?
  張軍:知道。但是校長,這桌子不是公共財物,是我家出錢買來的。
  學生用生硬的語氣回答。話外音是:我刻我家出錢買來的書桌,又不是刻著學校買的,犯不著你校長來管。
  我們暫不討論這所學校讓學生自帶桌椅來的做法是對還是錯,僅從教育的角度來看看。
  學生家長給上學的子女購置了桌椅放到教室里來,在學生意識里就建立了這樣一個概念:這是我的私有財產,“掙來的票子買來的馬,任我騎來任我花”,誰也無權干涉。這樣,教育權就被轉移了,其管理者和教育權不再是你老師和校長的,而是學生家長的,因為他們出錢買的桌椅??!這恐怕是出臺這條措施的領導始料不及的事。面對學生“合乎情理”的回答,雖然損壞桌面是不該發(fā)生的錯事,但教育者卻找不出令人信服的道理來教育學生。
  公共財物和私有財產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在學校里,學生愛護公共財物作為一種道德規(guī)范,需要通過教育來養(yǎng)成。如果我們作這樣的設想:不僅桌椅是學生家長投資購置的,而且教室也是由學生家長添置的,甚至老師也是學生家長出錢聘來的,那么教師在學生眼睛里不過是他們雇請來的一群打工人員,學生反倒成了股東和老板。讓“打工的”來教育“老板”,恐怕你講得再有理,教得再好,對“老板”也不會產生太大作用吧。
  教育就是教育,教育是侍弄生命。它需要細膩的情感、敏銳和超前的眼光,在訂立規(guī)章制度的時候千萬別忘了“育人”這個大前提,那是學校的天職,教師的使命。如果有違育人的宗旨,我們寧可不要制度或是廢棄制度。否則,當這種尷尬出現的時候,我們的教育就顯得蒼白無力了,學生心中的不良也會因為制度的“疏漏”非但得不到制止,反而滋長和蔓延開來。教育就不是在幫助人、轉化人,而是在坑害人、誤導人,這是學校應警惕的事啊!